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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4日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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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9日,湖北宜化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人民政府签订一份《投资合作协议》,主要条款为: 1、公司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拟在轮台分两期实施发展规划,一期投资9.8亿元,24个月内在轮台建设年产30万吨合成氨48万吨尿素项目;二期计划在5-10年内,投资60亿元建设乙炔、烧碱、PVC等项目。 2、轮台县人民政府承诺:对公司在当地的项目落实5亿立方米天然气、5-6亿吨煤矿等配套资源;以1.19亿元的优惠价格向公司提供一套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装置;在水电、土地、道路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为项目提供支持;公司在当地项目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合同项下的投资项目在未来两年内、五至十年内分期实施,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两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由公司在新疆轮台县独立实施,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最终实施尚需取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由于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相关项目的实施环境和条件可能会发生不利变化,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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