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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05日 16:1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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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5月18日正式受理S*ST恒立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07年6月初,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函,要求公司及恢复上市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赢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进一步提供补充分析材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2008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此事项将阻碍到公司恢复上市工作。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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