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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化: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8日 18:57 作者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葫芦岛中院确定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国家专利技术园区高新五路西二路金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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