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星源:长沙项目合作公司首冠发展有限公司实质控制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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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6日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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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0日,世纪星源公告披露:根据美联银行2010年3月16日来函通知,自2010年3月20日起,美联银行将与富国银行正式合并,美联银行的独立主体资格将被终止,美联银行在长沙、珠海项目贷款之贷款协议及其担保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将由合并后的富国银行承继。本次合并不影响长沙、珠海项目贷款之贷款协议及其担保协议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 2010年3月25日,公司收到项目公司通知:长沙项目贷款之贷款人美联银行被合并至富国银行,属于贷款主体发生变更,依法应及时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变更登记。日前,富国银行已要求项目公司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经公司向美联发展有限公司Wachov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进一步核实:在贷款主体美联银行被富国银行吸收合并的同时,WDC的法律地位未发生变更,仅仅是WDC的母公司――美联公司被合并至富国公司Wells Fargo & Company(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WFC),而合作公司首冠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Development Ltd.的最终实质控制人随着WDC的实质控制人的变更而变更;WDC向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上述变更不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Head Crow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与WDC之间所有的原合作合约,不影响中投与WDC之间正在进行的中投承接HCDL股权和股东贷款及其相关权益的交易(中投与WDC已就转让其在HCDL中拥有的股东贷款债权及股权签定交易协议,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不影响原合作合约规定的长沙项目各方的权利义务。 鉴于中投与WDC已签定交易协议,在中投取得HCDL的股权和股东贷款债权后,中投将取代富国公司成为HCDL实质控制人。由于中投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当中投与WDC及/或美联银行之间的交易全部完成后,将形成与公司共同投资长沙项目的情况,今后如对原交易合约作出任何可能减损(或增加)世纪星源或其控股子公司原有权利(或义务)的修改(“实质性修改”),将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和相应审批程序,届时中投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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