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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25日 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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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ST朝华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豁免上市公司142,000,000元债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向流通股股东做出的对价安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5股对价安排;朝华集团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的方式为对价,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98,896,7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2.7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股东获得1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建新集团并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承诺未来两年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2、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改中获得的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10年3月29日。 4、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到账日:2010年3月30日。 5、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上市流通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个交易日。 6、因公司股票现处暂停上市期间,公司限售流通股禁售期的计算以公司股票实现恢复上市首个交易日起计。 7、公司完成股权改革实施后,建新集团承诺其收购的10,400万股股权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其后的24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的每股价格不低于20元。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上海和贝遵守“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的规定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法定承诺。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 8、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因公司股票处于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股票简称由“S*ST朝华”变更为“*ST朝华”,股票代码“000688”保持不变。 9、待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首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对价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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