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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1日 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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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1日ST锦化为葫芦岛市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沈阳城中支行担保合同金额为5500万元,实际5000万元的担保。因该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无法按期偿还此笔应于2010年2月11日到期的贷款。 2009年2月11日公司为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沈阳城中支行担保合同金额为2200万元,实际2000万元的担保。因该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无法按期偿还此笔应于2010年2月11日到期的贷款。 以上两项对外担保的担保期为:2009年2月11日到2010年4月21日。至公告日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虽未超出担保期,但鉴于被担保方于主债务贷款合同到期日未能如期清偿债务,公司将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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