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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0日 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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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11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09年11月20日起对*ST深泰进行重整,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为深信泰丰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将继续开展资产评估、方案设计等其他与深信泰丰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同时,深信泰丰公司下属四家子公司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信西部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案的债权申报等各项工作也已展开。 深信泰丰公司下属四家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0年3月11、12日在深圳中院召开。 二、2010年3月8日,深信泰丰公司收到下属子公司华宝饲料公司、华宝实业公司、泰丰科技公司转来的深圳中院的(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1号、2-1号、3-1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1-1号《决定书》 准许深圳市华宝(集团)饲料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2-1号《决定书》 准许深圳市宝安华宝实业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3、(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3-1号《决定书》 准许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深信泰丰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深信泰丰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深信泰丰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深信泰丰公司上述四家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存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10年3月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0 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草案公示的公告》,经华宝饲料公司核实,公司部分工业用地被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公示名单,所处区域为“华宝饲料厂片区更新单元”,申报单位为深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公示的“华宝饲料厂片区更新单元”面积为4.11公顷,该面积大部分已经被政府规划为博物馆和市政道路,余下部分还包括已被法院拍卖的地上附着物竞买人的权益。深信泰丰公司下属公司的权益尚需在明确上述规划和他人权益事项后方可确定,目前无法判断,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目前该事宜尚未影响华宝饲料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的搬迁问题如何解决,是否会影响华宝饲料公司的正常经营尚无法判断。 鉴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相关物业的改造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本次公告的项目处于向社会公示阶段,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因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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