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09日 20:58 |
作者: |
|
| |
就湖北金环起诉与湖北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纠纷一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09)武民初字第15号】民事调解书。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三方自愿达成协议,由湖北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返还全部合作开发资金人民币7400万元。 2009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湖北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的合作开发款项3400万元。 2010年3月9日,公司再次收到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湖北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的合作开发款项4000万元,以及违约金95.96万元。 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据公司了解,湖北嘉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湖北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 至此,湖北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欠公司合作开发资金人民币7400万元全部归还完毕。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