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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航天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和《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根据《关于核准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发行28,599,12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天通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林泉电机厂因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28,599,124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100,714,773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同时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重新修订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将办理购买资产的过户工作,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登记及新股发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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