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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9年12月31日为交易基准日,世纪光华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向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且人随资产走,汇诚投资以现金支付对价;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邱建林先生、方贤水先生(合计)所持有浙江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同时,汇诚投资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世纪光华1,223.705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股份转让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逸集团将直接持有世纪光华1,223.705万股,约占世纪光华总股本的8.50%;汇诚投资将仍直接持有世纪光华2000.005万股,约占世纪光华总股本的13.90%,仍然是世纪光华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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