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金马集团收到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月11日下发的《关于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股东山东鲁能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511.4707万股(占总股本的16.66%) 和1,954.6391万股(占总股本的12.97%) 股份无偿划转给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划转完成后,鲁能集团将持有公司4,466.109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63%。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国家电网公司。 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在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相关股东还需办理股权划转手续,公司将协助完成有关划转手续并就需要后续公告的事项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