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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7日 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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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日ST合金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辽机集团的股东大连鑫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辽机集团8.75%的股权)的股东大连和升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与秦安昌(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关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大连和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大连鑫达投资有限公司9000万元股权(占大连鑫达总股本的60%)转让给秦安昌、王文锋、关雷。其中秦安昌受让3300万元,王文锋受让3000万元,关雷受让2700万元。根据秦安昌与王文锋及关雷签订的《委托持股协议》,秦安昌分别受托王文锋与关雷代为持有大连鑫达3000万元股份及2700万元股份。大连鑫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秦安昌实际持有大连鑫达投资60%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辽机集团的股东大连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辽机集团20.75%的股权)于2009年12月28日与大连鑫达投资有限公司(原持有辽机集团8.75%的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大连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辽机集团2075万元股份转让给大连鑫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大连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辽机集团股份,大连鑫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辽机集团29.5%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辽机集团的股东郭介胜先生(持有辽机集团8.6%的股权)、大连双若德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辽机集团9.5%的股权)及辽宁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辽机集团5%的股权)于2009年11月30日与余志林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郭介胜先生持有的辽机集团860万元股权、辽宁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辽机集团500万元股权以及大连双若德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辽机集团950万元中的150万元,合计1510万元股权转让给余志林先生。转让完成后,郭介胜先生、辽宁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辽机集团股份,大连双若德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仍持有辽机集团800万元股份,余志林先生持有辽机集团1510万元股份。 因大连鑫达的实际控制人为秦安昌(实际持有其60%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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