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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金马于2009年12月31日收到吉林省公安厅、财政厅返还原公司董事长闫永明侵占款及利息2,841,889.76美元,当日进行结汇折合人民币19,361,794.93元。 至2009年12月31日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尚欠公司54,890,278.40元(闫永明为实际控制人,其占三利化工96%股份)。 公司将收回的闫永明侵占款人民币19,361,794.93元冲减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欠款。 由于上述通化市三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欠款于2004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欠款的收回将使公司坏账准备减少19,361,794.93元,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将因此增加19,361,794.93元。 公司预计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2900万元,同比增长约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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