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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3日 19: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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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4日、2009年1月21日,京东方A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保荐协议,公司聘请长江承销担任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分别至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止。 2009年11月,公司启动了新的一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09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2009年12月16日,公司与长江承销签署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书的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京东方A原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不再履行原持续督导工作,并积极配合原持续督导工作的交接工作。中信建投授权保荐代表人朱明强、徐子桐负责具体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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