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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亚科技接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杆、蔗渣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公司所生产的木纤维板、木刨花板产品被列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该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公司200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公司自2006年起至2008年分别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4,246万元、11,302万元、12,6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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