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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11日 19: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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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生化2009年12月1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等系列诉讼文书(2009)深罗法民二初字4504号,因其他合同纠纷引发诉讼。原告深圳市天茂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第一被告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被告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三九企业集团(深圳南方制药厂)、第四被告振兴集团有限公司、第五被告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人民币11,873,578.02元,五被告之间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将派代表于2010年1月27日赴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 本诉讼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以上案件如有新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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