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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圣方:股权改革方案每10股获4股对价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01日 19:43 作者
      一、改革方案要点
    S*ST圣方的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通过协商,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0,192,000股,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4股。在该对价执行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同时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支付的股改对价均由新华联控股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如需上市流通,应当向新华联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新华联控股的书面同意。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自改革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特别承诺
    新华联控股特别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支付的股改对价均由新华联控股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如需上市流通,应当向新华联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者取得新华联控股的书面同意。
    新华联控股受让首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6日
    (2)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9年12月22日星期二
    (3)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18日--2009年12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2月18日、21日、22日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2月18日9:30至2009年12月22日15:00期间内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改革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目前处于暂停上市状态,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不涉及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问题。
    本次股改沟通期为2009年12月2日-2009年12月10日,2009年12月11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和协商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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