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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23日 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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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3日,S*ST鑫安董事会收到了第三大股东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送达的于2009年11月11日签订的《解除股份转让协议书》。具体内容为:经甲方(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乙方(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协商,就解除2007年9月18日签订的《河南城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关于收购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2007年9月18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乙方已付的股份转让款全部返还。 三、甲方原向乙方出具的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手续等,自本协议生效后全部失效。 就以上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已于2007年9月19日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因该股份被冻结及公司尚未完成股改,截止目前该股份仍未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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