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9日 18:23 |
作者: |
|
| |
赣能股份于2008年与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为规避同业竞争,江投集团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将其控股的电力资产在2009年底前向公司或无关联的第三方转让。 近日,公司从江投集团获悉,其已与丰电一期另一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丰电一期55%股权作价8.1亿元转让给国电集团。本协议只是明确双方的股权转让关系,在目标股权评估和审计等具体工作完成后,双方再另行议定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江投集团转让持有的丰电一期股权的行为,是按时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的需要,减少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 其它承诺除已履行完毕的,其余均在积极履行中。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