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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10日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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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报道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将与中航汽车进行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的规定,经长安汽车申请,公司股票长安汽车(000625)、长安B(200625)于2009年11月6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上述传闻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拟对中国长安汽车集团重组。中航集团以其持有的昌河汽车、哈飞汽车、东安动力、昌河铃木、东安三菱的股权,划拨南方集团旗下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南方集团将旗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23%的股权划拨中航集团。两集团重组成立新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集团持股77%、中航集团持股23%。2009年11月10日,南方集团、中航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该事项还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证监会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2、上述重组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控股地位均没有变化; 3、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对于划拨进入的中航集团汽车资产,目前没有注入公司的相关计划,并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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