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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3日 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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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日前接到原投资股东(台湾)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割通知函。台湾灿坤在完成此分割手续后与灿星网通股份有限公司将成为关联企业,不互相隶属,各为独立法人。 本分割计划之分割基准日定为2009年11月1日。台湾灿坤本次分割让与灿星网通所属的家电部门暨长期股权投资之营业、资产、负债,其权利义务自分割基准日起由灿星网通承接。灿坤台湾于分割基准日前所研发拥有之技术、营业秘密等智慧财产权一并全部分割让与灿星网通。 公司原隶属台湾灿坤的家电部门暨长期股权投资,灿星网通自本分割基准日起承接台湾灿坤原家电部门暨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即自2009年11月1日起公司的投资股东由“台湾灿坤”变更为“灿星网通”。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控制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灿坤先生。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新旧投资股东台湾灿坤和灿星网通提供担保的情形。台湾灿坤和灿星网通均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利益需要纠正的其他情形。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与原投资股东“台湾灿坤”之前因业务需要所签订之交易合约和关联交易产生的债权债务,将转由新投资股东“灿星网通”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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