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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接受的非流通股东作为对价注入资产和被非流通股东豁免债务,上市公司应增加注册资本或资本公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据此靖远煤电向白银市平川区地方税务局递交了关于申请企业所得税返还的报告,申请返还企业所得税8,850,953.40元。 2009年11月2日,公司收到白银市平川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退还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函》,同意于2009年度退回公司税款,即将8,850,953.40元税款抵扣截止2009年9月30日同等数额的欠缴企业所得税款。 上述退还将减少公司2009年度所得税费用和公司欠缴企业所得税款8,850,953.40元,相应增加本年度净利润8,850,95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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