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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2日 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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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日,闽东电力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知,国投公司以其持有的闽东电力40,700,000股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为借款人民币11,000万元进行了质押担保,主合同债务人(国投公司)履行债务的期限为三年,自2009年10月至2012年10月,股票冻结期限以2009年10月13日为起始日。国投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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