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0月29日 20: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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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流置业发行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84号文核准。 2、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目前发行人各项财务指标仍然符合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标准。 3、名流置业本次发行面值不超过180,000万元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不超过1,8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次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该债券可同时在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4、本次公司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7.0%-7.5%,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预设范围内协商确定。除发行人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外,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内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届时未被回售的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将按照调整后新的票面利率确定,并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9年11月2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并于2009年11月3日公告本次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5、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市场利率情况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第3个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9、本次公司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规模分别为1亿元和17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10、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97”,简称为“09名流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低认购数量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11、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方式参与网下协议认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0张的必须是10,000张的整数倍。 12、网上发行时间:2009年11月3日 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13、网下发行时间:2009年11月3日至2009年11月5日 每日的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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