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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朝华潜在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和贝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麦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提出了股改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以及履行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分别持有公司100,000,000股、20,109,979股、10,000,000股、5,200,000股、5,000,000股股份,合计为140,309,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9%,占非流通股总数的93.97%,超过全体非流通股数的三分之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 近日,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署《关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财务顾问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协助公司制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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