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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置业于2009年10月13日接到第一大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0,000,000股IPO前发行限售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及45,000,000股定向发行限售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4%),因已还清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的借款,于2009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解质手续。 同时第一大股东所持有的公司30,000,000股IPO前发行限售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及45,000,000股定向发行限售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4%),因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黄龙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柒千万元授信额度,于2009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权的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从2009年10月12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止。 截止目前,第一大股东共持有44,449,862股IPO前发行限售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1.99%)及178,230,138股定向发行限售法人股(占总股本的48.07%)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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