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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是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有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变动后恒天集团将直接持有天鹅集团100%股权,为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自2008年12月18日至2009年9月30日收市,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31,939,005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4.98%。减持后,保定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天鹅集团100%股权无偿划给恒天集团前,天鹅集团持有保定天鹅48.08%股权,为保定天鹅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天鹅集团所持有的保定天鹅22,328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天鹅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的协议约定,天鹅集团于2009年11月底前偿还有关贷款本息后,保定天鹅22,328万股的质押将予解除。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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