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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9日,力合股份接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市属国有股权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珠海富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3,450,104股、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1,768,000股将与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34,665,162股全部无偿划转给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39,883,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份管理有关规定,珠海国资委应向广东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申办上述股权划转的审批手续,股权过户待广东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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