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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8月19日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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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韶关市人民政府持有韶能股份股份的单位有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韶关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较为分散,不利于统一管理。为理顺韶关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理顺韶关市人民政府所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产权关系,韶关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国资办、公资中心持有的公司股份划至工业资产公司统一持有。近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公资中心和国资办名下全部共15,339.209万股公司股份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给工业资产公司持有。 目前正在申请办理此次股权划转的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工业资产公司将持有公司16.85%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韶关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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