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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1日 20:5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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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失误,ST泰格《200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披露的赵林业先生简历存在部分错误,现予以更正。 在公司刊登200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就有关事项向第一大股东进行问询。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已向公司第一大股东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书面问询,并收到复函如下: 我厂已多次书面回复了你公司关于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事项的问询,现再次重申:我厂无意对你公司实施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你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再一次明确表明,目前为止且至少在未来可预见的六个月内,我厂无任何计划、意向对你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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