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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电脑收购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事宜,2009年5月22日,公司收到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投资证第1000200900005号)》文件,认为公司收购长城香港股权的境外投资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09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股东特别大会已于2009年6月29日上午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长城集团签署的关于收购长城香港股权事宜的《股权转让协议》。 长城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即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到香港办理了成为长城香港股东所需的转名、付印花税、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长城香港亦已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办理了所需登记手续及其它相关手续,从而使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变更成为长城香港的控股股东,持有长城香港1,099,999股,占长城香港股权的99.9999%。 截至目前,长城香港持有冠捷科技有限公司359,580,000股,合并公司原直接持有的冠捷科技200,000,000股,公司以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共持有冠捷科技559,580,000股,约占冠捷科技股权的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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