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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5日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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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广洲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及网站刊登了辽宁本溪发现储量超30亿吨大铁矿的报道,经核实,本钢板材针对上述情况现予以说明如下: 该铁矿与本钢板材无任何关联关系。媒体报道的“该铁矿与本钢板材无直接关联关系”的描述不准确,事实上是无任何关联关系。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询函,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如下: 2007年11月,从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相关部门了解到在距离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约20公里的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台沟村勘探发现铁矿,该铁矿埋深超过1280米,当时推测资源量10亿吨以上,并有富矿体存在,应为超大型铁矿床。资源储量应待勘查结束后才能确定。对于目前媒体报道的该铁矿探明储量超过三十亿吨,无法判断其数据的准确性。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并不拥有该矿业20%的股权,也未与深圳亿众鑫、辽宁省地质勘查局签署相关的协议,但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参与联合勘查和开发该铁矿的前期工作,具体合作方式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协商。由于勘查开发该铁矿涉及协议的签署、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等环节,因此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媒体报道的“按初步协议,在该项目中约20%股份为本钢集团所有。深圳亿众鑫和本钢集团负责勘查和开发的全部费用,勘查局主要提供技术支持。”和“本钢集团投入7000多万元打了17个孔。辽宁省地质矿产调查院还与本钢集团和深圳亿众鑫矿业投资公司达成合作勘查开发协议。”与事实不符。 由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具备该铁矿的勘探和采矿权,故不存在将其注入上市公司的说法。集团公司同时承诺,未来至少三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矿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因此,“国家将铁矿石资源交给本钢和鞍钢两家钢企开发使用是目前最可能的方案,估计会先交给集团,然后由集团注入上市公司”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1月至6月的净利润为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业绩下滑140%-190%,亏损约为4-9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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