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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ST合金于2008年4月22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告,公司股改对价实施以辽机集团收购公司56.76%股权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前提条件。现辽机集团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待公司56.76%的股权全部过户及辽机集团支付股改对价后,方可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截止本公告日,辽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8,87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6%。因新疆高院及乌鲁木齐中院在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05】167号、【2006】297号文件时,对执行中的相关措施和具体办法提出异议,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故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85,973,400股及尚未过户到辽机集团名下。此外,原持有公司3,726,240股的中企资产托管经营有限公司已成为壳公司,因缺少相关手续未能过户,目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目前,辽机集团及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协商新疆德隆在银行质押的股权过户给辽机集团的相关事宜,争取早日办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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