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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茂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向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于2008年4月21日经证监会发审委及重组委审核通过,并于2008年6月30日获得证监会相关核准批文。公司拟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批文有效期2009年6月30日前实施本次向鑫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本次公司拟实施的向鑫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与原经证监会核准方案一致,未发生变化,即鑫茂集团按照12.4元/股的价格以资产(鑫茂集团持有的天津贝特维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圣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天津鑫茂科技园有限公司30.02%股权)认购17,777,169股(2009年5月26日除权除息后,上述认购价格相应调整为7.71元/股,认购股数调整为28,591,037股)。另外,本次向鑫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后,原鑫茂集团就置入资产的相应年度业绩承诺仍继续有效,即鑫茂集团承诺,本次置入资产在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4950万元、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7425万元,如本次注入资产不能实现鑫茂集团承诺的业绩水平,则鑫茂集团以现金形式将差额部分补偿给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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