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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31日 1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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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5日,《中国经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高管潜伏ST科龙 海信集团MBO静待破局》的报道。 经核实,ST 科 龙针对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目前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持有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子控股」)的股权比例确实为51.01%。公司于2009年5月8日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披露的该持股比例数据错误系工作失误,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公布的2008年年度报告中已披露上述股权比例为51.01%; (二)2002年9月,海信集团将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海信北京」)55%的股权以4714.0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器」);2007年9月,海信电器以13304.68万元价格将该55%股权转让给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空调」)。上述两次转让均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评估,海信电器也按规定履行了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于2009年5月8日公布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披露的“2007年10月12日,海信空调与海信电器达成协议并经海信电器股东大会批准,海信电器以4714.05万元的价格,将所持海信北京55%股权转让给海信空调。”系工作失误,海信电器所持海信北京55%的股权是以13304.6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信空调; (三)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海信营销」)为本次资产重组拟注入公司的资产之一,为简化注资的操作手续及便于资产注入后的进一步整合,经海信营销全体股东同意,2007年已将全部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海信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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