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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ST星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星美联合非流通股的50%为上市公司偿还债务作为对价,其中40,000,000股已于2009年1月23日通过司法裁决的方式偿还给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债权人、剩余106,938,440股偿还给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 2、股改股份变更登记日:2009年4月7日; 3、上海鑫以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2009年4月8日; 4、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4月8日; 5、2009年4月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4月8日恢复交易,股票简称由“S*ST星美”变更为“*ST星美”,股票代码“000892”保持不变; 7、2009年4月8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2009年4月9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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