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6日 18:55 |
作者: |
|
| |
沙河股份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26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汇通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人民币1.5亿元贷款提供担保; 同时公司承诺:1、公司对借款人(长沙沙河水利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投资真实自愿,来源合法,在归还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汇通支行贷款本息前保证不抽资、不撤资、不挪用资金;2、由于销售或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项目资金缺口时,及时补充自由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