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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0日 20:1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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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的合规评审,华工科技控股子公司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和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200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09年3月10日收到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新高理、图像和华工团结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三年内(2008年至201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按15%的比例征收。法利莱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直至期满,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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