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05日 20: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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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审评、公示等程序,特发信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由深圳市技术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签发日期为2008年12月16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政策,特发信息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起三年内将按15%的税率征收。公司现适用税率为15%,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不会对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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