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深市上市公司公告
*ST 高新: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04日 19:49 作者
      近日,*ST 高新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倍特药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三年内(含2008年),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ST 高新:控股股东拟转让股权的进展 (02-12 19:42)
· *ST 高新:业绩预告修正 (01-22 21:35)
· *ST 高新:部分股东偿还垫付股份34.5912万股 (12-18 20:10)
· *ST 高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2-07 18:36)
· *ST 高新:业绩预告 (10-27 19:41)
· *ST 高新:2008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0-27 19:41)
· *ST 高新:诉讼进展 (10-07 19:07)
· *ST 高新:董事会决议 (09-16 19:18)
· *ST 高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08-12 19:39)
· *ST 高新:2008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07-29 21:53)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