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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盐 湖近日收到深圳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深中法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股票确权事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2007年2月12日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一虹、禾之禾与深圳市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信托协议)《协议书》,并确认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ST盐湖(000578)股票的份额。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立案前调解,根据《民事调解书》,深圳兴云信所持公司200,622,603股股份分割如下:(1)丰收资产拥有88,545,028股,王一虹拥有84,613,847股,禾之禾拥有25,945,020股,该股票确权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2)在深圳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的追加对价股份1,703,493股的分割情况为:丰收资产675,396股;王一虹拥有645,411股;禾之禾197,901股;兴云信拥有184,785股。该追加对价股份先登记在深圳兴云信名下,当未发生需要执行追加对价承诺的情形时, 再办理相应的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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