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频道>证券公告>深市上市公司公告
旭飞投资:关于(2008)湖民初字第4329号案的相关公告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20日 19:23 作者
      2008年11月6日旭飞投资接到了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董政伟诉公司关于合同纠纷一案(【(2008)湖民初字第4329号】)的“应诉通知书”。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于2008年12月18日作出了《民事判决书》。
    公司根据上述判决书于2009年1月19日向董政伟退回了海发大厦B座A706房房屋使用权预留金30000元、房款67086元、利息10659.16元。
    至此,上述案件已经全部处理完毕。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 旭飞投资:业绩预告 (01-19 19:58)
· 旭飞投资: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 (01-09 20:27)
·旭飞投资:一个美丽的错误 (12-31 17:11)
· 旭飞投资:董事会决议 (12-25 21:01)
· 旭飞投资:更正公告 (12-10 22:06)
· 旭飞投资: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变更 (12-02 19:57)
·旭飞投资股东违规“炒股” (11-28 08:07)
·避免要约收购 旭飞投资大股东无奈违规减持 (11-28 02:54)
·[公司]旭飞投资大股东违规减持3万股 获利已上交 (11-27 21:37)
· 旭飞投资:椰林湾及一致行动人减持 (11-27 19:24)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