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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 ST盛润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9,140万股股权拟被司法拍卖重大事项,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深中法执字第222、298-4号《民事裁定书》。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对已冻结19,140万股股权中的19,285,950股法人股解除冻结,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8日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ST盛润(证券代码为000030) 19,285,950股法人股的冻结和轮候冻结。 另外公司近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份、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1份,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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