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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书》。深圳市百安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受托于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代为竞拍到了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ST 商务3887.022万股法人股并应按《委托合同书》要求履行相关的约定义务。 按双方签订的《委托合同书》中约定的内容,百安隆竞拍成交价每股0.23元,最终竞拍成交总金额为894.02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利阳科技持有*ST 商务3887.022万股的权益,占公司总股数的22.2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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