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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赛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与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赛洛拟受让沈阳宏元持有的金德发展1,523.54万股有限售期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91%。 根据深圳赛洛与沈阳宏元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上述拟受让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元,股份转让价款共计为15,235.40万元,具体的支付方式为: 1、深圳赛洛以现金和/或其合法持有的优质资产(以下简称“置入资产”)注入金德发展,将其置换所得的金德发展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即全部净资产(以简称“置出资产”)给予转让方,以抵付其应付转让方的部分转让款。置出资产的价值,以经公司审计机构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金德发展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准。 2、转让价款减去置出资产金额之差额款项,受让方深圳赛洛以人民币现金支付,深圳赛洛于本协议签约日之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2000万元,余额于交割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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