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短期贷款的授信融资额度 |
| 来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2月15日 19: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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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控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2月14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以信用的形式向下列银行申请短期贷款的授信融资额度,公司根据资金需求以及各银行提供的资金成本选择使用这些授信额度。 1、同意向中国银行东莞分行申请9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贷款额度的授信融资; 2、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贷款额度的授信融资; 3、同意向中信实业银行东莞分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贷款额度的授信融资; 4、同意向招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贷款额度的授信融资; 5、同意向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贷款额度的授信融资; 6、同意向交通银行东莞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贷款额度的授信融资。 二、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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