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2月04日 21: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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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信息位于深圳市宝安区龙华的光缆厂房因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的建设需要进行拆迁。经过法定拆迁补偿程序,公司已经与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拆迁办公室(甲方)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并于日前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经甲方委托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对公司光缆厂房所占A816-0011的地块上的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进行市场评估,确定评估价和补偿费用(补偿金)为75,223,148元。 甲方委托深圳市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特发信息光缆厂因4号线建设影响的经营损失和设备搬迁费用进行评估,确定特发信息光缆厂房搬迁费用及损失为23,578,674元,确定的经营损失为83,903,400元。 公司以上两项共获得总补偿费为182,705,222元。 协议各方同意最终补偿价以深圳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的审计价为准。因此协议规定的公司获得的补偿费数额不是最终确定的数额。 拆迁对公司主导产品光缆的生产经营会产生影响。按照达成的协议,光缆厂房拆迁对公司的影响是中性的,估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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