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1月22日 20:5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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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控股于2008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收购资产及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就公司以1.9116亿的价格收购绍兴九洲化纤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绍兴兴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81%股权的进展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披露。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有关款项的支付情况有误,现更正如下: 经核实,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与九洲化纤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付款条款进行更改,将付款金额于2006年12月31日前追加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即付款金额由1.2亿元更改为1.7亿元(其中6000万元为定金)。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前向九洲化纤支付了上述款项。 公司就以上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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