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8年01月15日 18:5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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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4日,中国证券网刊登了署名为东方证券赵晓宁题为《欣龙控股 未来的钾肥之王》的文章。 针对上述内容,公司经核实,特作相应说明如下: 1、文章中称“本公司持股75.45%股权的宜昌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北京、大连等地都有分公司”,此说法有误。至目前止,公司持股75.45%股权的宜昌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宜昌欣龙化工未在任何区域设立分公司; 2、公司曾经在相关公告中披露过宜昌欣龙化工100KT/A新法磷酸二氢钾项目达产后,将年产磷酸二氢钾10万吨,聚合氯化铝13万吨,复合肥15万吨。但上述产量是在正式投产并达产的情况下的计划产能。文章单纯强调项目正式投产且达产后的良好状况,存在有意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3、文章中称“公司董事会长兼总经理郭开铸表示,公司继续打造海南无纺工业城,同时在上海投资生产电子擦布等无纺产品,在新疆投资非织造新材料项目,以上项目将为公司创造上亿元利润。”此说法有误。 经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郭开铸先生核实,其并未对外表示过在上海、新疆的项目将为公司创造上亿元利润。事实上,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已协议将公司所持新疆欣龙非织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转出。至2007年12月31日止,已收回转让款的89.28%。公司参股的上海欣龙非织造新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目前也并未投产,具体投产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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