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07年10月19日 18:5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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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ST华塑控股股东股权依法公开拍卖一案,该股权于2007年9月22日由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以97519335元(每股1.55元)竞买成功。据此,法院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山东同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同人华塑法人股56315700股的股权和被执行人山东世纪煤炭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同人华塑法人股6600000股的股权,合计62915700股,过户到买受人济南鑫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2007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山东同人实业有限公司致函,称其所持56315700股股份被有关人员以非法途径处置,以致被非法拍卖,山东同人实业有限公司正向有关部门申诉和举报,请董事会全体成员以应尽勤勉尽责态度对待有关事项信息披露,暂不予公告有关事项,待有关事项结论清楚后再行公告,以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二级市场影响和产生相应责任。 由于公司2004、2005年连续两年亏损,已被交易所实施特别处理,同时公司有3.68亿元借款逾期并涉诉,目前公司还未进入股改程序,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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